1.在院机关党委领导下,负责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形势教育工作,宣传党委重大决议事项,为医院改革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,制造良好的舆论环境。
2.负责纪委的日常工作,履行“监督、教育、惩处、保护”的职能。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检举和控告,受理党组织和党员对党纪处分不服的申诉,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;受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,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组织和党员的处分;
3.具体组织实施党风廉政建设和开展党风党纪、廉政勤政教育,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,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。
4.组织安排机关党委会、党员大会、党委扩大会及党委召开的其他重要会议,掌握、协调和督促各党支部各科室贯彻执行党委决议的情况和过程,做好发展党员、党费收缴,组织关系接转等日常工作,督促检查党建工作制度的落实。
5.负责党发文件、机关党委工作报告、计划、总结等起草工作,做好决议的整理、印发和通知,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。
6.负责落实对业务科室科主任、护士长的推荐、考察、考核、培训、选拔、任免和管理工作;落实对职能科室正副科长的推荐、考核、培训和管理工作;协助院党委抓好院中层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。
7.负责医院对外宣传日常管理,督促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信息的审阅、收集整理、上报及反馈工作。
8.负责院机关党委的统战和知识分子的协调工作,落实离休及副处级以上退休老干部工作。
9.负责承办精神文明建设日常工作,负责协调工会、共青团工作。
10.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日常工作。
11.严格管理和正确使用好党委印章。
12.承办党委交办的其它任务